景颇族产业兴旺关键技术

7.2.5养殖模式

1.以种鹅生产企业为龙头的产业模式

(1)种鹅企业+合作社+家庭鹅场。种鹅企业生产良种肉鹅鹅苗;合作社提供鹅苗等生产物资、技术服务及商品肉鹅回购;家庭鹅场以1个劳动力计,根据饲养技术、经验和场地条件,每批次饲养500~2000只,每年饲养3批次,按90%以上的成活率计,年可提供商品肉鹅1350~5400只,按10元/只的毛收入计,年毛收入(含劳动力成本)13500~54000元。

(2)种鹅企业+种鹅基地(家庭种鹅场)+商品肉鹅基地(家庭肉鹅场)。种鹅企业提供种鹅,回购种蛋,孵化鹅苗。

2.以肉鹅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的产业模式

合作社+家庭肉鹅场。由合作社为家庭鹅场统一提供鹅苗、草籽、配合饲料、兽药、技术等,并签订商品肉鹅回购协议。家庭鹅场按照标准化养殖技术生产符合要求的肉鹅,由合作社回购。此即实行“五统一”(统一供应鹅苗、草籽、配合饲料、兽药、技术)、“两保障”(保障收购,保障收益)。

3.以鹅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模式

加工企业+合作社(孵化+种鹅养殖户)+家庭肉鹅场。以屠宰加工产品、精深加工休闲旅游产品为主,实施品牌战略,形成加工促生产,生产保加工的良性循环产业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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